2006年1月24日,航海东
(二)了解和掌握代表活动情况,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
(三)受理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区级以上人代会代表的来信来访,向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
(四)检查和督促辖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五)做好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六)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